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重大新进展,这一论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为了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深刻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建立健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现机制。
一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增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坚定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国民经济实现了9%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但在获得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经济运行也显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如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城乡发展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失衡、国内与国外结构的失衡等等。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就在于某些地方、部门和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了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理论的影响,出现了片面追求GDP的倾向。在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理论的框架中,一国的经济成长仅仅指的是GDP总量或人均GDP的增长。单纯追求GDP,必然要轻视甚至漠视经济结构、分配结构和资源、环境等问题,这在实质上是资本的逻辑的一种反映形式。发展的实践表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理论无法解释和解决世界经济发展问题,更无法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问题。正如发展经济学家吉利斯等所说,对经济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这些经济理论是不提供答案的,至多只提供部分答案而已。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一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不仅要表现为经济增长,更要体现为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但比经济增长具有更广泛的含义,通常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收入分配的合理、资源环境的改善等等。尤其在发展中国家,仅仅用经济增长率来衡量进步是值得怀疑的。GDP不能够告诉我们任何关于分配的情况,也没有表明这个社会的福利体系怎样,而且不考虑环境因素。忽略这些因素而单纯追求GDP,将导致非常危险的后果,这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前车之鉴。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总结国际、国内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刻把握中国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所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使经济发展朝着有利于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前进。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理论是实践的总结,又是实践的先导。正如胡锦涛同志所强调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完全可以预料,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