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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风险管理有望成为央企负责人重要考核内容
2007年03月30日 16:39:4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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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任芳)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30日表示,加强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逐步将风险管理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国资委正门(资料图片)

    目前,风险控制的内容已经纳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细则之中,成为评价企业综合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

    邵宁在2007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高层论坛上说,下一步,国资委将研究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评价标准、范围和方法,要把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价与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切实结合起来,真正使风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要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没有按照去年6月颁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重视和开展风险管理的中央企业,再出现重大风险损失事件,要严格追究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

    邵宁同时表示,要把风险管理工作与董事会试点工作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层至少每年要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完整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国资委在听取董事会工作情况时,要把这一报告作为关注的重点内容。

    据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介绍,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国有企业存在乱投资、乱担保、乱扩张、乱理财、乱借款、乱放权等不规范行为,2004年相继爆发的中航油、中储棉等风险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仅仅是“冰山一角”。

    2007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高层论坛30日在北京举行,由国资委研究中心、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共同主办。

      国资委公布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6次主任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央企负责人考核新规:绩效薪金与利润总额成正比 

    昨天(1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其官方网站上透露,继2004年至2006年第一届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束之后,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出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于央企利润总额低于上一年的企业,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倍数要低于上一年。

     央企负责人首个任期考核结束 15人不称职被免职

    昨(5日)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首个任期考核结束。对这一为期3年的考核,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评价是:“绝大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是不错的,表现出了与国有大企业相称的高素质。”但他同时表示,有15位央企负责人任期考核不称职而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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