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力争五年内,基本完成全国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这是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25日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宣布的。
我国现有林业用地 43亿亩,其中农村集体林地25亿亩。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在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全面展开,涉及集体林地大约2.3亿亩。贾治邦说,我国林业发展潜力很大,全国
18亿亩耕地基本解决了粮食问题,但43亿亩林地没有解决我国的木材和林产品供应问题,更没有解决国土生态安全问题。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释放林业生产力,聚集各种生产要素流向林业,发挥广大农民耕山致富和改善生态的积极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确立集体林业经营主体,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特别是山区生产资料的一次再分配,是对农民利益格局的一次再调整,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延续和完善。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商品林及其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高保生)

回良玉: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25日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林业、振兴林区、富裕林农的目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华社评论员:积极有序地深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重大突破
林改唤春风 八闽披新绿—福建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