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8月26日电(记者姜雪丽 林艳兴)林地面积2.4倍于耕地面积的中国正酝酿着进行这个国家的“第三次土改”,对全国25亿亩的集体林地进行林权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25日结束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上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遵循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的改革与创新,要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最新部署,这项改革从今年开始推进,计划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届时,中国25亿亩集体林地都将基本建立起以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
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李兴山说,这是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
中国是个多山的国家,有林地43亿亩,是耕地的2.4倍。但长期以来,产权不清、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林业局免费发放给农民搞“退耕还林”等工程造林,但农民们对栽下去的苗木不管不问,以致“年年造林不见林”。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18亿亩耕地解决了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满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
中国农村的土地改革从安徽凤阳农村的“大包干”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中国农村迄今为止最为重大的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当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对象主要是耕地。
这次集体林权改革坚持分山到户,主要对象是林地。李兴山说,这次改革不仅是林业内部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内部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也是整个农村改革领域的扩展和深化,是农村改革的继续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说,现阶段中国木材总供给和总消费总体基本持平,但确实存在一定数量的结构性木材缺口。从长远来看,通过集体林权改革等一系列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措施,中国完全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木材供应问题。
在福建、江西等省先行试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展示了这一改革的有效性。有关资料显示,福建省2005年造林突破200万亩,是改革前年均造林面积的两倍。江西省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造林达到330万亩,是近10年来最多的年份。
贾治邦说,中国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差别很大,经济社会状况不一,林业发展基础不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进行。而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也将是这场改革是否能成功的关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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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25日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林业、振兴林区、富裕林农的目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一五"末完成集体林权改革 推动新农村建设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25日说,国家林业局从今年起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贾治邦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入推动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而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他说,集体林权的改革对于提高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推进农村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方面都将发挥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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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评论:积极有序有效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当前,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各地推行。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明晰了产权,确立了经营权,保障了收益权,实现了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有效地激发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林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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