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多元化
传播规律之一是行动的情景、人对那种情景的想象,以及人对从行动的情景中产生出来的想象的反应将影响着舆论的生成。这一传播规律可以从李普曼在《舆论学》一书的相关论述中总结出来,尽管他没有在书中明确指出这是一个规律。当今社会,舆论多元化的趋势给人们作出合理判断造成了许多障碍,但同时也提供了可以进行合理判断的更多的信息,当然,也给传播工作者带来了新的挑战。行为主体的行为直接影响到舆论的生成和传播。
如今,传媒日益加速的跨国化趋势对新闻、音乐、电影、娱乐以及各种形式的信息表达形式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于传媒发展早期限于一国界限之内的情形。美国传播学者莱文森在他的《数字麦克卢汉》一书中用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来说明“地球村”的概念:在一个村子里面,人们不仅可以很方便地看到对方,更重要的是村民之间可以随意讨论交流。互联网的出现使地球村真正形成,如同一个家庭里的孩子,孩子们开始可以选择不听家长的训话,或者直接与家长辩论。很显然,这一新的传媒环境带来的最重要的影响之一便是舆论的多元化。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流通更加自由和快速,普通受众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力,而不会像李普曼说的那样,只是“坐在后排的聋子旁观者”。“现在(指互联网时代),数以百万计的人在网上积极交谈,个体公民再也不是李普曼所谓的坐在后排的聋子旁观者,相反,他们能够获取大多数事情的大多数信息??”莱文森预测,互联网的流行意味着政治上网络民主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方便了民众广泛地获得管理国家的信息和参与国家政治;在网络民主时代,个人的传播能力大大加强,国家和组织垄断大众传播的能力减弱,政府的执政行为日益公开化。莱文森的预言如今基本上已经成为现实。
在这种舆论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下,就国家形象传播而言,信息传播的国际化是给各国各种行为主体造成压力的重要原因。我国同样也面临这种压力。中国传媒大学国家形象课题组近来的研究发现,美国、英国等大国的主流媒体关于中国的负面报道主要集中在中国的社会法律问题、台湾问题、西藏问题以及所谓的人权问题等,其中一个比较值得警惕的现象是世界主流媒体除了关心一些传统的“老问题”,也突出地对中国的社会法律问题表示了很大的关注。这意味着,行为主体的行为可能通过一些社会性敏感问题为世界所关注。
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则使信息的传播扩散变得更加快速和无序。由于各种信息传播媒体的出现,各种信息传播方式的流行,使得当今的新传媒环境必然成为一个多种舆论错杂存在、多种舆论多战线争夺的角斗场。行为主体的行动可能由于错综复杂的传播而造成受众对行动的情景产生失真甚或错误的想象,进而产生偏见、误解、敌意等不利于行为主体的反应。我们应该明白,良好的行动不一定能够获得正面的传播,但不良的行动,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获得正面的传播的。
在对外传播中,个人借助于新兴媒体,有可能拥有不逊于国家的传播能力,源于单个人的信息经过新媒体的连续传播,可能形成广泛的舆论影响力。在网络迅速普及的今天,民间个人不经意的信息传播可能会造成受众对行动情景的错误想象,进而损害国家形象,甚至对国际关系造成重大影响。国务院新闻办原主任赵启正在一次讲座上曾经提到过这类问题:两年前,网上有一条新闻说“中国空军、中国‘飞豹’战斗机驱逐了日本军舰”,又有一条新闻说“日本成立海外兵团要对付中国”。日本人问:“怎么回事?”我们也说:“怎么回事?”双方一问不要紧,这就影响到国际关系了??所以说我们的网风大家要注意,现在不能代表中国的正统舆论,问题就在这儿,评论写得不好。
因此,一方面,政府对舆论的引导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另一方面,个人在传播意识增强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更多的传播责任。在新传媒环境中的舆论引导,不是对传播的扭曲,而是从改善行为主体的行为出发,创造良好的关于行动情景的想象,并促成受众对于行为主体行动产生良好反应。这是符合传播规律的。
在新传媒环境中,舆论的生成依然取决于行动的情景,人对那种情景的想象以及人对从行动的情景中产生出来的想象的反应。对于各国行为主体而言,行为(包括政府行为、党派等团体行为、企业等组织机构的行为、公民行为、领导人行为、名人行为,等等)成为传播信息的主要来源,并且各种与行为相关的信息容易通过多种渠道扩散,从而影响舆论的生成。因此,国家形象的建构,传播活动应该从行为主体的行动出发,将行为主体的行动视为信息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各种行为主体在建构国家形象方面应从多方面加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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