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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直面农村金融:8000亿元资金缺口有望填充
2007年01月09日 09:23:10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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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在农村地区开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意见》——

   随着去年年底银监会一份《关于调整放宽在农村地区开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意见》的出台,农村金融机构相对偏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尴尬局面有望在2007年开始有所改观。

  官方首次直面中国农村金融现状

    近几年,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改革,其业务重心纷纷上移,有的国有银行甚至在改革中将若干个省份的县域分支机构当作“包袱”,甩给了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以至于许多地区的农村金融业务都形成了信用社“一股独大”的局面。银监会最近一次相关调查显示,我国中西部地区以及中部、东部的县及县以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对偏少,并且过去5年里业务网点回撤幅度较大。

    与此同时,合作金融的性质在不少信用社已是名存实亡,它们在经营中普遍招揽大中型企业等所谓高端客户,而农户的小额贷款所占比例呈不断下降之势。特别是,随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省联社的建立,这种趋势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下,近些年资金供需缺口不断扩大,据测算,2000年至2003年,每年都有超过5000亿元的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2004至2005年,这一数字又扩大到了8000亿元。

    但在正式的场合或是文件中,银监会有关农村金融的提法一直很谨慎、正面。

    “这种局面终于在这份《意见》中得以改善,银监会在文件里首次承认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业界公认的三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难掩心中的激动,“能够积极面对问题,这种态度的转变比《意见》中的各项规定更具实质意义。”

    “而且从具体的内容上也不难看出,银监会此次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建议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意在解决农村金融的实际问题,所以将其称为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重大突破不足为过。”

    多项优惠措施鼓励商业银行上山下乡

    中国农业大学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何广文教授认为,此次对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农村设立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的调整可谓是多角度、全方位的重磅出击,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行政审批、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新规定最大的特点就是放开了准入资本范围方面和降低注册资本,鼓励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按照新的规定,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但在申请时,除符合本文所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及股权要求外,还要具备其他审慎经营条件。

    在注册资本方面,县(市)村镇银行300万元和乡(镇)村镇银行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是最低限额,按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多少资本就只能经营相应规模的业务,如果业务规模增加,就需要更高的注册资本门槛。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调低注册资本首先是为了降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有利于各类社会主体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增加金融服务提供主体,增加市场的供给总量,从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另外,较少的注册资本可以使更多的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它们之间的相互竞争可以促进优胜劣汰,从而有助于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而多种资本和各类机构的进入,又会形成竞争机制,从而改善金融服务的质量,最终形成多元化和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何广文认为,这些规定的出台势必会缓解农村资金供需矛盾的加大,同时允许新设立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三类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格局,各个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在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业务中找准定位,扬长避短。特别是一批真正贴近和服务于“三农”的村镇银行和原汁原味的信用合作机构得以再生,这将使小额农户贷款这一农村金融的末梢得以不断“充血”。

    细节决定成败实施细则待落实

    目前,《意见》仅仅为我们呈现了改革的方向,很多具体的实施方案还要在今后一一落实,所以银监会正在起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的实施细则值得期许。“农村金融改革是项浩繁的工程,错一步则全盘输,所以可以理解银监会在实施细则出台方面的谨慎。”杜晓山同时表示,“要想让这项政策更得人心,目前银监会应在充分借鉴印尼的人民银行和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注意倾听相关部门或外围专家的意见。”

    但何广文指出,这些政策在具体的实施阶段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如有实力的境内银行更愿意设立分行,在这种情况下再投资建立村镇银行有无必要;降低门槛后,新设机构抗风险的能力还需市场考验,存款人的利益如何保障;监管的手段和机制能否应对市场的变化。这些问题都需要实践来回答和检验。

    因此,杜晓山强调,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开展村镇银行试点中要采取谨慎的态度,通过细致的跟踪调查,不断发现具体问题,为今后全面铺开提供实践经验。(徐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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