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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计局公开叫板建设部 人均住房不足20平米
2006年07月10日 08:44:5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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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普通消费者日益觉得商品房价格难以接受的同时,中国将近二成的居民可支配收入被用于购房,个人住房消费与社会总消费之比达到1:5。(资料片)

   上周末,北京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了《关于200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关情况的说明》,对传得沸沸扬扬的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中,“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68平方米”的数据进行“说明”,指出由于统计口径和人口数据不同,截至2005年底,北京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建设部的统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北京城镇居民住房平均水平。

    7月4日,许多媒体转载了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中公布的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68平方米,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然而,统计部门却公布了北京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

    对于统计部门与建设部之间的数据差异,北京市统计局解释称,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均住房面积的口径不同,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建设部公布的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与统计部门测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9平方米仍有6.96平方米的差距;二是使用的人口数据不同,统计部门使用的人口为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为1115万人,而建设部使用的人口是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数,为880.2万人。

    北京市统计局表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水平是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指标。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6年1月24日公布的《北京市2005年暨“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与建设部公布的数据相差较大。根据统计真实、客观、可比的原则,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基本反映了城镇居民(包括外来人口)的住房平均水平。

    住房平均水平,意味着未来住房需求走向。此前,北京市统计局在发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数据时表示,该数据意味着住房现代化实现程度仍然较低,今后居民的住房需求将依然旺盛。

    数据链接:

    建设部公布《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我国城镇住房建设继续较快发展,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升至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为28平方米、中部地区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为25.24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排名前三的省市分别为浙江(34.80平方米)、上海(33.07平方米)、北京(32.86平方米)。

相关报道:

居住必买房危险?"住房自有率世界第一"遭质疑

    沈晓杰认为,一些专家、官员喜欢用住房自有率来说事,其实即便中外住房自有率具备可比性,也应该明确两个前提。首先,一些国家住房自有的背后实际上有一套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让能买房的买房,能租房的租房,租房中又保证能租公房的租公房,能租私房的租私房。其次,不少西方人有迁徙移居的习惯,而大多数中国人则习惯长期生活在一个地方。

中国“住房自有率全球第一”真相

   在中国人和华人的圈里,买房居住是千百年积累下来的居住传统和文化观念,绝不是什么一时兴起的“过度的住房消费欲望”。中国人的“居者有其屋”的住房观念没有错。问题的实质在于,由开发商主导的房地产行业“不健康、不规范”,使得很多人除了“留守”在过去的“福利分房”外基本上没有改善住房的可能。在缺乏正常的制度性的住房保障体系下,中国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就成了一个单纯的衡量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导向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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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继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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