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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经审议许可对孙树华实施刑拘
2007年06月04日 09:12:5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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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华(资料图片)

    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5月31日经审议决定,许可公安机关对河南省十届人大代表、河南华林集团
原董事长、被誉为河南“首富”的孙树华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孙树华是河南省淮阳县人,高中文化程度,河南华林塑料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安彩华林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河南省十届人大代表、淮阳县政协副主席。2004年10月,孙树华以1.17亿美元的个人资产,跻身《福布斯》2004年中国富豪榜第138位。

    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2000年至2005年,孙树华利用其控制的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土地证明等资料,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13.6亿元,其行为已涉嫌经济犯罪。今年5月24日,周口市公安局对孙树华立案侦查。5月25日,河南省公安厅依法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请求许可对孙树华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记者 邓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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