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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乡镇医疗保障体系的设想
  新华网 ( 2003-02-28 08:00:21 ) 来源: 发展论坛
 

作者: 新闻眼

  乡镇医疗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卫生保健,直接影响到农民看病的难易,也直接关系农民的生活质量。

  一、乡镇医疗现状

  由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的弱化,农村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在没有采取适当政策下,相继停止。同时在国家有关政策的鼓励和默许下,农村中个体和私营诊所迅速增加,加快了集体经济支持的村级卫生组织的解体,村级卫生组织大多由私营诊所代替。个体或私营诊所的出现对于搞活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改变农村的缺医少药现象,方便农村群众看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集中的表现是农村医疗市场的混乱,部分地区医疗网点的密度过高,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效益低下;有的村级卫生组织的价值趋向发生改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员滋长了谋利的心理,违反职业道德,包治包揽,提供所谓的全能服务、超值服务,随意截流病人,医疗事故发生率高;药品销售混乱,假冒伪劣药品多;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活动在基层无法开展,乡镇卫生机构对村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无法行使。

  村级卫生机构的无序竞争和混乱,一方面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利益,另一方面,特别是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产生巨大冲击。乡镇卫生院在无序竞争的状态下,明显处于劣势,部分乡镇卫生院面临着解体。乡镇卫生组织管理的混乱和无序已影响到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和效果,关系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生存与发展。

  二、乡镇医疗保障体系的设想

  1、形式要合宜   

  以行政县或区为一个单位,建立一个大型综合医院(二甲),根据这个区域的人口数来决定综合医院的数量(每个综合医院服务人口大约每20万~25万人)。乡镇卫生院分布重新划分,这些医院的服务半径10~15公里,服务人口大约是4万~5万,距离县级综合医院的车程大约在半小时以内。大约有50~70名医务工作人员。村级医疗点的服务半径大约为1~1.5公里,服务人口在3000~4000人,每个医疗点大约有3人。

  2、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医疗点医务人员的选择   

  选聘医务人员的原则上是择优录取,兼顾全面,提高乡村医务人员的素质。卫生院和医疗点人员安排要统一,定期交换对流。对于乡镇卫生院的医生要懂得当地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并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医生定期到县级综合医院接受新知识的培训及业务考核;同时每一年还要派年轻医生到市级以上教学医院接受专科学习,以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

  医疗点人员的选择还要考虑群众的吸引力和就医习惯。对于原个体诊所的医生要进行重新登记与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发行医许可证,个体诊所必须按照批准的执业范围及地点进行行医,医生还必须定期到乡镇以上医院接受培训。

  所有医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对于某些医务人员还需要缴纳抵押金,实行责任抵押。被聘用者的身份不变。医务人员一经聘用,均有工资及养老保障,具体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

  3、药品的采购   

  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医疗点的药品在采购上由县医药公司统一供应,统一价格销售给人民群众;坚持总量控制,勤购侵销,防止多渠道购药,确保药品质量,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有效药。

  4、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医疗点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医疗点要统一受当地卫生行政机构管理,原则上村级医疗点作为乡镇医院的一个分支机构,乡镇医院对医疗点要有绝对的管理权。

  对于个体诊所由乡镇一级卫生行政机构管理,乡镇医院对个体诊所负有人员培训上责任。由于个体诊所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药品的差价,其诊疗服务基本上不收费,管理好这些诊所的药品购进渠道是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的关键,可以从税收政策上对这些诊所给予一定的照顾。

  乡村两级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卫生服务内容实施统一管理。乡镇两级明确各自的重点,互为补充。

  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病人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健全各项基本规章制度,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坚持便民与利民,服务经济的原则,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身撒谎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结束语

  乡镇医疗体系的建立单独依靠卫生行政部门是绝对建立不起来的,必须依靠一定的政策,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农村卫生的发展最终还是依靠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依靠乡镇卫生院的自身完善和发展,以此为基础,带动整个乡镇医疗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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