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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盘点过去一年消费者申诉投诉情况,我们看到,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恶性事件在减少,消费者投诉渠道更多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环境正在发生有益的变化。但不可否认,商品质量差、服务不规范等老问题依旧困扰着消费者,让消费者无法放心消费、舒心消费。改善消费环境,不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也是当前扩大消费、实现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期望,商家加强自律,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期望监管者加强监管,更主动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期望消费者离“天天‘3·15’”的舒心日子越来越近。 |
为了倡导企业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中国消费者协会3月15日发布《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导则所包含的十条原则除了要求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外,还倡导企业践行更高的商业道德标准,如企业保护消费者隐私、主动开展消费教育、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积极推进导则的实行,对于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经营者的层次和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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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洋品牌拉下神坛
浙江工商局获3.15特别贡献奖 在3·15的晚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在北京获得由国家11个部委颁发的“3·15特别贡献奖”。 [
详细] ·调查:近五成消费者不信任洋品牌 · 跨国大公司:从学习偶像到维权对象
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被立案 央视:曝光不针对某一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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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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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典型侵权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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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过去一年形形色色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每一起都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触目惊心!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本年度报告的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中,药品和医疗方面比例大。另外,在这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有前车之鉴的,如天津汇众房地产公司携款“蒸发”,如广东佰易问题药携带丙肝抗体,类似事件都并非第一次发生,有关部门还曾为此加筑过防线。但这些防线依然没有阻止此类事件的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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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造假引起公愤
·欣弗违规生产显露监管缺失 ·上海协和医院将健康人送上手术台 ·国际名牌服装竟藏安全隐患 ·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广告致人严重伤害 ·博士伦隐形眼镜护理液被发现有安全隐患 ·房地产公司虚假销售被罚暂停售楼 ·“一针美白”美容变毁容 ·福寿螺事件引发潜在损害赔偿争议 ·天津汇众房地产公司携上亿元房款“蒸发” |
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6万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468.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3亿元,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06年全国工商机关查处的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十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例以及十大消费者申诉热点。>>详细
·湖州市工商局吴兴分局查处限定最低消费案 ·重庆市万州区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药案 ·临汾工商局查处销售假冒手机入网标志案 ·辽宁普兰店市工商局查处经营不合格饲料案 ·四川广元市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农机案 ·新疆吐鲁番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翡翠案 ·广州市工商局查处销售假冒汽车配件案 ·山东广饶县工商局查处违法制售橡胶管案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工商分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包装物案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查处网上售假案 |
消费者还对什么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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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一:消费领域最突出问题
如今老百姓消费活动中最恼火的是些啥问题?在最近结束的“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房价过高这三个问题已经名列消费领域最突出问题的前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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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二:消费投诉集中六大热点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14日在此间公布了2006年全国消费投诉六大热点。其中包括数码市场诚信、中介服务、房屋建筑与装修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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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三:消费申诉新热点新动向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2006年消费者申诉情况。在全年74万余件申诉中,商品消费申诉52万多件,服务消费申诉21万多件。消费结构的升级带来了消费新变化,也使申诉呈现出新的热点和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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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四:消费维权存在五大难题
28.5%的消费者认为消费者索赔权维护较差,44%的消费者合法权益曾受到严重损害……在中消协近日发布的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中,消费者列出消费维权五大难题,并与业内人士共同对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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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一个3·15年度,我们希望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能够少些,少些,再少些,希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能够大些,大些,再大些!
消费者有了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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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消费者受到了侵害,往往投诉无门,自认倒霉,“连和经营者理论的时候都会觉得心虚”。10多年前,消费者受到了侵害,会选择3月15日前后进行投诉,因为那是消费者的节日,也是不法经营者惧怕的苦日子。今天,消费者受到了侵害,可以随时为自己讨公道。“天天都是3·15”已经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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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将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维权13年 追寻难忘的“足迹”]
值得回味的八大消费维权交锋
俗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尤其是面对一些强势经营者或者是垄断行业,一些消费者便放弃了自己“拧”的权利。可有一些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个人偏偏不信邪,总以四两拨千斤的精神在一些领域内跟经营者进行着一场又一场的较量。回顾过去一年消费维权的重大交锋,应该说是让消费者痛快淋漓的一年,因为许多数年无法改变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出现了松动,比如春运火车票不再涨价、手机资费下降了、房贷律师费回归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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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消费维权人物
他们都是普通的消费者。
他们的力量也许微不足道。
但当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时候,即使面对着强大的经营者,他们依旧选择了抗争。尽管不是每一次抗争都能成功,但正是通过这样的一次次抗争,消费维权的力量得到了增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切现象和行为做斗争,是每一个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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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消费,共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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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谈消费维权
武高汉说:消费和谐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今年我们提出“消费和谐”的年主题。另外他表示消费者在投诉的过程不仅仅是帮助自己维权,也帮助了他人维权,并且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重生产,轻消费”的观点需要改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什么样的消费者,就有什么样的经营者,消费者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方廷钰委员建议在政协委员中吸收消费者代表;并说假货对拉动消费有一定制约,应加大对不法经营者处罚力度。
并且希望今后天天都是“3·15”!
舒安娜委员表示“霸王条款”本身是企业不诚信;消费者自己要加强维权意识,不能光是等待和希望,还要创造和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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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将“瞄准”消费领域热点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谈到,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将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障城乡市场消费安全。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装饰装修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引导和督促企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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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合力营造和谐消费良好环境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和谐”。如何消除消费领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和谐因素?新华社五个分社的记者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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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谁来扛起消费维权这杆大旗
眼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就要到了。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和谐”。可“消费和谐”的前提是什么呢?除了人们经常谈到的“诚信”二字,在笔者看来,消费“规则”显得尤为重要。>>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