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被诉编委翁宝表示,“台湾那个案子,从开始到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时间跨度有8个月。我们能感觉到,短期内双方不会有互动。”
翁宝所称的案子,指的是:2004年,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一篇报道,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假扣押”了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同时向其个人索赔3000万元新台币。此后,台湾鸿海的行为引起了媒体从业人士的强烈抗议,并最终迫使郭台铭与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达成和解。
翁宝说,“这次当了被告,对我的生活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精神压力非常大。”据翁宝介绍,其所以得知自己成了被告,是因为7月上旬,收到了一封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冻结个人资产的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7月初,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和他,被富士康公司旗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告上了法庭,两人共计被索赔3000万元,翁宝和王佑分别被要求赔偿1000万元和2000万元。
“目前,我们仍未收到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起诉状”,翁宝表示,“非常感谢各界对王佑和我的支持。”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起诉王佑和翁宝,到查封王佑和翁宝的个人资产,深圳市中院只用了10天左右的时间,起诉状为何迟迟没有送达原告,目前不得而知。(记者 岳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