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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医药分业管理能不能逼退"大药方"?
2007年04月08日 07:13: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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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新华网长沙4月7日电(记者黄兴华)湖南省株洲市大胆探索医药分业管理体制,2002年以来,先后有13家医院将门诊药房改为药店,参与市场竞争。走向市场的门诊药房,药品价格大大降低,当地老百姓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城乡居民“看病贵”的困局。

    实行分业管理后的医院也因门诊药房“薄利多销”,收入不断增加,打破了长期以来依赖高价药品维持生存的局面。一些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肯定的同时,也心存担忧——经历过“阵痛”的试点医院到底能走多远?医药分业管理能否终结“以药养医”格局?

  门诊药房走出“深闺”进市场

    拥有370多万人口的株洲市,共有大小医疗机构3709家。长期以来,这个市“以药养医”现象非常普遍。据调查,株洲市二级以上医院药品收入一般占医院业务收入的40%—60%,乡镇卫生院则占到70%—80%。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医疗机构感到如果不改变这一现状,不仅城乡群众不能享受医疗改革成果,医院自身发展的路子也会越走越窄。”谈起医药分业管理的初衷,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彭爱云说。

    株洲市医药分业管理确有“难言之隐”,零售药店的冲击便是重要因素之一。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医院附近,一般都有2家至5家零售药店。这些药店因药品售价比医院通过招标购进的药品价格低,使医院处方外流40%左右。

    已经实行医药分业管理的醴陵市中医院院长周云辉说:“前几年,国家对医院药品实行顺价销售政策,并多次对药品降价,使得医院药品利润降低,药品收入逐年减少,医院资金周转困难,甚至面临生存危机。不实行分业管理,医院只有死路一条。”

    2002年,株洲市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要求,开始了医药分业管理的探索和试点。试点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与医药公司合作联办药店,所有权归医院,医药公司拥有经营权,共同管理;另一种模式是医疗机构独立经营药店,自负盈亏。

    几年来,先后有13家医院的门诊药房走出“深闺”,参与市场竞争。

  试点医院“阵痛”之后见光明

    刚开始并不顺利,主要阻力来源于一些既得利益阶层。醴陵市中医院一名负责人透露,分业管理前,医院效益再差,但主管医药的院领导、药剂科科长等相关人员的回扣收入并不会少。那时,大大小小的医药代表都得看他们的脸色行事。

    株洲市中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医院一些稍有名气的医生也成了医药企业的公关对象。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个别医生为了多拿提成,昧着良心开大处方。实行医药分业管理后,他们感到很失落。

    医院门诊药房改办成药店后,与零售药店同台竞争,药品价格明显下降。记者在醴陵市中医院门诊大药房采访时了解到,陕西西安杨森生产的达克宁软膏分业管理前每支价格为17元,分业后为12.7元,降价达25%;广东台城制药公司生产的西米替丁片分业前为4.1元,分业后为2.3元,降价达44%。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7家试点医院对20种同品种、同规格、同剂型、同厂家的药品在分业管理前后的平均价格进行了比较,价格平均下降22%。

    石峰区白马乡九塘村村民宋花瓶喜形于色地说:“白马垅卫生院与我家一路之隔,以前因为药价太贵,家里人碰上头疼脑热的,都不愿到卫生院买药,情愿花几块钱搭车进城去买。如今,药价降下来了,邻居们都在那里买药。”

    “阵痛”之后见光明。株洲医药分业管理促进了医疗事业发展。醴陵市中医院一名负责人透露,医药分业管理抑制了处方外流,药品销售收入增加。门诊药房月均收入分业前为37万元,分业后为95万元;医院月均收入分业前为209万元,分业后为470万元。

    “更为重要的是,药品质量得到更有效保障。”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欧阳文勇说,“医院药房改办成药店后,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在药品分类管理、药品贮藏养护方面更规范、更科学,大大降低了过期药品的损耗率。”

  医药分业管理能走多远?

    株洲市13家实行医药分业管理的医院中,株洲氮肥厂职工医院等几家医院因自身管理不善、业务萎缩等原因中途退出。但记者了解到,即使退出了,一些医院管理者还是很看好医药分业管理的前景,有可能东山再起。

    实行医药分业管理,药品价格降低了很多,利润率也下降了许多,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费,医院为何还能继续发展?有关人士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管理方式改变;医院使用和经营的药品品种及规格受市场调节,比过去增加了许多;经营方式更灵活。

    医药分业能不能彻底解决“以药养医”的弊端?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欧阳文勇认为,目前医和药彻底分离是不现实的。何况,医院里除了门诊药房外,还有住院药房和急诊药房,只把门诊药房分离不能彻底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株洲市医药分业管理确实存在一些自身不能痊愈的“硬伤”,税收问题首当其冲。一些医院院长反映,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以社会福利事业定性,免缴各种税费。医药分业管理后,作为经营性药店,应当照章纳税。但是,由于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医疗收费标准过低,财政补贴过少,如果再要照章纳税,医院入不敷出,无法办下去。

    一些实行医药分业管理的医院院长建议,对门诊大药房税收实行先征后退。这样做既可以在不影响地方政府财力的情况下,增加政府对卫生事业费的投入,也有利于调动医院实行医药分业的积极性。

    湖南省卫生厅负责人刘君武认为,实行医药分业管理是医疗机构最终的改革方向,但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完善,即实行医和药的分开核算,收支两条线,以控制药品使用比例,降低医疗费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业管理,但这条路还很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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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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