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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已于11月15日颁布,并将于12月1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监管当局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取消外资行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或者将现在的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并将对法人银行和未转制的外资行分行,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区别对待。外资银行分行在吸收中国居民的零售存款等人民币零售业务方面,将比法人银行受到更多限制。详细阅读<<

12月11日起法人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

外资银行本土注册审批一路绿灯

    对于需要从外资银行分行转制成为法人银行的,该规定给出了充分的便利,不但允许设立专门的周转资金的分行,审批上也是一路绿灯。[全文][评论 ]

  各外资银行积极应对:

  ·渣打欲拔头筹 已提交筹建子银行申请
  ·境外银行欢迎中国履行承诺对外全面开放银行业
  ·恒生银行确定内地注册"法人银行"
  ·摩根大通:不排除在华注册法人银行
  ·荷兰银行暗示将转制内地法人银行
  ·花旗银行:考虑在内地注册法人银行


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将让百姓享受更多实惠

    中国银监会16日宣布中国银行业今年12月11日前将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此间一些金融专家和百姓认为,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将促进银行业的竞争,有助于提升银行服务水平,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老百姓将获益多多。[全文][评论]

外资银行转制以后 可以发行人民币信用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王兆星表示:按照我们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国银行转制为当地注册的银行法人以后,可以发行人民币的信用卡。[全文][评论]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四大看点 三大亮点

    纵观《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于外资银行全新业务范围的界定和监管原则的国民化,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认真履行承诺的负责任态度。从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解读《条例》,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

1、人民币业务对外全面开放;2、体现审慎性监管原则
3、完全尊重外资银行的意愿;4、监管原则真正实现内外统一
  

·国务院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全文  实施细则 
·
国新办就《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答问 银监会答记者问
·
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逾千亿美元
·观察:外资银行条例颁布 外国银行家担心大减
·新华时评:外资银行将给我们带来什么
·人才争夺3年前已开始 中资银行不怕"洋狼"冲击


◎ 《条例》解析


■外资银行分行可吸收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存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王兆星:我们这次配合法人导向政策,同时允许外国银行分行吸收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中国公民的存款业务。

■外资银行转制和业务申请可在1-3个月之内完成
    对外资银行转制和业务申请,按照现在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有关申请的内容,王兆星表示希望以上手续可以在1-3个月之内完成。
■条例要求外商独资和合资银行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
    《条例》要求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银行控股或者主要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另外,作为中资银行的战略投资者,也应该符合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资质的要求。
■外资银行本土注册享受同样外企税收政策
    外国银行分行转为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仍然是一个外资银行,在所得税优惠方面与以前是一样的。当然,我们现在正在考虑对外资和内资的所得税进行改革。
■港澳台银行适用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本《条例》。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监管措施国家可撤换其高管人员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风险状况,可以依法采取责令暂停部分业务、责令撤换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别监管措施。
■注册资金最低限额10亿人民币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约束条款 擅自改变利率将受罚 
   外资银行如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四种行为,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入世承诺

    根据WTO的协议,2006年以后我国将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的所有权、经营权的设立形式,包括所有制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给予外资行国民待遇。

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分行

    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是本地注册,由本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而外国银行分行是境外注册银行的分支机构,由母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

◎ 相关评论:

    外资银行本地注册有利金融稳定

    对于外界关注的外资银行“本地注册”为法人银行的问题,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解释说,这一规定既是符合入世承诺的基本精神,又是符合世贸组织允许的审慎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

    专家称条例颁布有利于中国宏观调控措施推进

    “条例正式的实施将为内外银行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中信证券分析师马青针对昨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评价说。

    AC尼尔森报告:外资银行日渐受中国消费者青睐

    AC尼尔森最近的《个人金融综合研究》报告表明,外资银行越来越受到中国消费者的关注,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趋于激烈。同时,AC尼尔森的研究显示,年轻消费者群体正在成长为使用银行服务和其他金融投资产品的推动力量。    

    刘明康:外资银行成为中国银行业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13日在此间举行的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经贸论坛上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资银行已成为中国银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还将进一步扩大。

[责任编辑:彭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