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模范的消费合作社
崔寅瑜
在合作运动中,上杭的才溪区是模范的一区,虽然在他的工作中,还有许多缺点,但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的工作已能使我们得到许多的经验和教训。
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发展的历史
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创立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间,当时组织筹备委员会,在创立时只有社员八十余人,股金四十余元,同时借了一些公款,立即开始成立和营业。当时在价格问题上,由全体社员大会来讨论决定:社员及红军家属红军机关及红军各部队,来购买物品,照成本售出,卖予群众则照本赚百分之五;到一九三一年十二月结算账目,除一切开支外,共得存余大洋三百元,当即召集社员大会,报告工作和分配红利,照社员股金,每一股(五角)得红利大洋五角;在今年七月间结算时,除一切开支外计得赢余七百四十一元,经社员大会一致决定不分,作为公积金,以充裕资本。自本年八月经济建设大会以后,新社员大大地增多,共计现有社员一千零四十一人,股金一千零四十一元,这是区分社的发展情形。
才溪区合作分社工作的概况
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社员代表大会,产生了管理委员一人,审查委员五人;在管理委员以下,分设发卖,采办,保管,会计等股。采办货物,是从上杭福建等处买进的,拿现洋去办货是很少的,大多是米谷,烟叶,纸,豆,等等。苏区多余农产品出口,由当地赤卫军帮助运输,换进大批的盐布等工业必需品,所采办的货物,以盐占百分之七十,布占百分之二十,其他一切日常用品,则占百分之十。群众向合作社买货要比市价便宜一半,社员与红军家属,除得优先购买权外,价格是照成本售予的,合作社还聘请了两个医生,免费予社员红军家属诊病,甚至群众都不取诊病费。营业部工作人员只有伙食,才溪区合作分社自开设以来,没有间断过一时一刻供给社员及群众以盐布等必需品,得到群众极大的信任,所以全区私商所经营的只有一爿药铺,其他私人资本买卖是很少的。
给予我们的经验和教训
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所以能够得到这样的成绩,是因为他们:
第一,卖货由社员大会决定,使社员和群众都知道合作社卖货的公道。
第二,对于红军家属的优待,执行得非常彻底和普遍,更给群众以很好的印象。
第三,能够发动社员来经常监督工作,审查委员会经常开会,所以没有发生贪污的事情。
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虽有上面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缺点:
第一,管理委员会不健全,没有依法组织,所以在工作中至少是有些不够的。
第二,文化运动,可以说是没有的,所以对社员群众的文化教育,是非常不够的,这是由于没有很好的运用文化基金。
第三,它与其他合作社(如粮食合作社,药材合作社等)没有发生密切的联系,甚至和贸易局,粮食调剂局,也没有发生很好的关系;所有这些,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应该努力纠正过来的。
才溪区消费合作分社虽然还有这些缺点,但它已经"使群众了解集体经济的好处,在合作社工作中,我们能够切实的巩固工农联合,加强无产阶级的领导,随着革命战争的猛烈扩大,以及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与发展,合作运动的重要性,也日益增加,这种小生产者集体经济的发展,正是保证我们民主革命将来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有力杠杆之一"。
(原载1934年1月1日《红色中华》)